2021-01-13 10:55:52 来源:水泥人网

多家混凝土企业被通报!

义建局〔2021〕4号

各镇街、国企、平台,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强化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以下简称商混)使用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义乌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质量三色评价办法》(试行)(义建局〔2020〕13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四季度商混使用质量专项检查与考核,现将考核评价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轮考核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供应我市的商混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商混拌合物质量、实体质量、信息化管理等内容。检查商混交货现场44次,抽查坍落度、骨料质量44次,制作并检测标养试块94组;检测复核实体项目180次,共抽测实体构件回弹强度单测区19371个,十测区167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考核情况看,大部分商混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质量管控举措,商混使用质量整体可控,但个别企业质量管理不到位,具体如下:

  (一)产品质量把控不严。浙江顺字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交货检验现场抽查的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情况,浦江永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金华市方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商混出厂到卸料时间超过120分钟的情况。

  (二)供货信息更新不及时。义乌市金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企业供货信息的情况。

  (三)实体质量管控不到位。义乌市成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金华市瑞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义乌市金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金华市永浩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个别批次混凝土强度批量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

  三、考核评价结果

  根据《义乌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质量三色评价办法》(试行),纳入考核的20家商混企业第四季度商混使用质量三色考核评价结果为:绿色20家,另金华市八咏公路施工技术有限公司因第四季度无我市在建工程业务,东阳市鹏翔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为本季度通过承诺制新入库企业,不纳入本季度考核(详见附件)。

  四、处理意见

  对考核结果予以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商混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商混使用质量管控,确保我市商混质量稳定可控。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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