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1 08:10:01 来源:水泥人网

出事了!十几人实名举报金峰水泥!

       日前,水泥人网收到一份“举报材料”称:从金峰水泥建厂开始,同周边村民冲突不断。从企业建厂开始水泥厂污染事件不断,安全事故不断。周边村民苦不堪言,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没有结果。然后水泥厂强拆周边居民房,又非法强占农民的耕地,把肥沃的耕地变成厂房,现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要强征农民的承包地。
委托声明中提到“我们都是当事人,现在委托水泥人网为我们发声,我们相信法律可以为农民作主,可以还我们青山绿水”。
       委托人向水泥人网简述了事情的经过:
       “我们是江苏省溧阳市社渚镇梅山村村民,自从金峰水泥厂建厂开始,跟周边居民冲突不断。从办厂开始,村民就没有看到正式批文,水泥厂染污事件不断,安全事故不断,周边村民苦不堪言,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没有结果。然后水泥厂强拆周边居民,又非法强占农民的耕地,把肥沃的耕地变成厂房,现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要强征农民的承包地。水泥厂有很多违规用地行为,芦荡几个村民小组的良田被水泥厂在没有批文没有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建厂房、道路和大门。还有以租代征的违规行为。
       2019年9月1日,后二组部分村民的承包田(位于周家圩、七亩圩的土地),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金峰水泥厂的推土机全部毁坏。我们立即报警,并反映到溧阳市自然资源局,局里回复说会调查,之后我们等待十多天,没有任何结果。水泥厂没有停止施工,还把工程队开了进来,继续非法破坏土地。然后我们上访到江苏省信访中心,之后三天,工程队全部撤走。
       2020年3月20日,位于岸谷圩的农田又被金峰水泥厂拆除圩埂,重新做新圩埂,把村民王建国种植的100多棵、直径20多公分的榉树全部埋掉,3亩多承包田无法耕种。
       2020年3月20日后,金峰水泥厂又到周家圩的农田上施工,导致周家圩向上梅山片我们的承包农户无法耕种,涉及村民有十几家。
       2020年9月3日早上发现,金峰水泥厂半夜又毁坏大量农田,包括王建国等村民的3亩多水稻,7亩多树木,5亩多其他作物,加上其他村民的农田,多达60多亩。
       2020年11月3日,溧阳市社渚镇城管来一大队人把我们村民强行拖离承包田,让水泥厂工程队在农田上施工,我们的合法承包田全部被破坏。
       2020年11月4日,城管人员把我们村民推倒,导致几个村民受伤。持续十几天,城管阻拦村民保护自己的农田。合法承包土地的农民成了非法,非法破坏农田的水泥厂却被城管保护。
       现在金峰水泥厂又在非法征地,涉及几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约500多亩。贴出的征地公告说“2021年1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地D[2021]5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550.584亩”,可是那个省征地文件就是拿不出来,征地从哪里到哪里也不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修订本第十七条(二)规定,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田,2020年9月16日前,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这种公开抢夺农民承包田给江苏金峰水泥厂非法施工破坏,这是什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哪一条允许他们这样做?
       我们地处芜申运河的南面,水泥厂址距离运河不到1.5公里,厂址就落在三塔荡里,几千亩面积,泄洪区被抬高2米多,如果洪水来了还怎么蓄洪抗灾?会有多少面积会受灾?原本这里也是青山绿水,现在山被挖空,土地荒芜,道路不平,整个周城地区灰蒙蒙的。”






       “村民被成功赶走,下一步就是这里的土地。不需要任何合法手续,也不管耕地还是荒地,只要扩张需要,一切都可以被牺牲。有些土地是村民同意租给了水泥厂,有些还在村民手里,并且小麦已经长得很高,还有两个生产队共有的水塘。再说租不是征用,怎么能随便毁坏耕地修成河道?不过无论租还是征用,都没有任何合法手续。
       前一天推土机被村民发现拦了下来,领头的人直言不讳:要不是你们晚来一会,已经被挖掉了。作业的推土机受雇于水泥厂,都是地方上的人,说起来都有点沾亲带故的,所以不会为难村民,有人阻拦就停下等厂里解决。但谁能保证他们不做“帮凶”,只要水泥厂要求他们施工,趁村民不在,他们也不会站在道义这边。
       村民当然有报警,派出所也不会留在这里帮你保护合法田地,只说会去协调。真会协调吗,协调有用吗,鬼知道。假如农田已经被毁,最多做个记录,录个口供,然后对他们来说,天下安然。之前已经被毁的房、田与树,至今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村委的人来看看,说笑说笑,劝说劝说,争点嘴上官司,讲不出任何合理合法说词。厂方也来几个作不了主的人,大家就这么胡争乱扯,最后还是拍拍屁股走人。
       邻村还有很多良田被毁掉变成了厂区,村民们没有任何办法,眼看着那么多良田被非法侵占。”




       举报者提供的视频显示十四五个穿着制服的人与一位农村老妇人发生肢体接触。抢走农具后把老妇人抬走。“防暴者”黄色背心上印着“让文明的种子洒满人间 社渚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执法”。帽子上印着“行政执法”、“防暴”等字样。
       所谓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村民的只是在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何以就要如此对一位被抢走农具的妇人 “防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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