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 10:16:10 来源:澎湃新闻

责令停工!拘留责任人!葛洲坝又出事了!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盐城的一个项目工程因擅自占道施工,被当地交警“红牌”拿下——不仅责令该公司立即停工,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3月17日,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其官方微信号“盐城交警微发布”上发文披露了该事件。据盐城交警介绍,3月12日晚上8点多,交警支队快速路大队联合秩序大队在开展例行巡查时,发现该市南洋镇曙光大道半幅道路正在封闭施工。 
 

 
        据调查,该工程并未取得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该施工单位属于“擅自占用、挖掘道路施工”,形成多处深井沟槽,在来车方向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防护设施,已严重影响了公共出行安全。执勤民警立即口头传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邹某勤至快速路大队接受调查。最后,盐城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邹某勤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并责令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施工。 
 
 
       注意到,这不是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盐城第一次违法占道施工。盐城交警在上述微信文章中也称,葛洲坝集团之前也在盐城发生过类似的违规事件,还因此引发过严重的交通事故。

 
        2020年11月25日在盐城三元宫路与新生路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当场身亡。事故中,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擅自占用、挖掘道路进行工程建设,导致货车驾驶员被路口过高的围挡遮挡视线。最终,公司也承担了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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