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 10:28:20 来源:博罗县人民政府

源头治超治限!罗浮山水泥被罚2万元!

    日前,广州省惠州市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向博罗县园洲罗浮山水泥有限公司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博交字【2021】00282号)的公告》称,博罗县园洲罗浮山水泥有限公司涉嫌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依据相关规定,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向博罗县园洲罗浮山水泥有限公司
 
    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博交字【2021】00282号)的公告
 
    博罗县园洲罗浮山水泥有限公司:
 
    经本机关依法查明,认为你(单位)涉嫌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本机关拟作出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处罚决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博交字【2021】00282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博罗县罗阳街道办事处博罗大道中685号)签收,逾期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举行听证---符合条件)的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3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符合条件)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9日
 
    附:《违法行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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