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9 09:14:57 来源:工信部

这些熟料产能不能用于置换!最新版水泥行业产能置换办法来了!

  

  6月18日,工信部发布《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新版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中提到,为进一步优化水泥、玻璃行业产业布局,促进市场供需动态平衡,推动水泥玻璃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新建生产线能效必须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的水泥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

  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的项目为,依托现有水泥窑和玻璃熔窑实施减污降碳、节能降耗、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协同处置等不扩大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

  不能用于产能置换的项目有,属于淘汰类的,证照、手续不全的,已享受退出补贴的或相关证照过期的水泥熟料产能;不在各省合规清单范围内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能效水平达到基准值要求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和连续两年每年产量不足年产能30%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

  用于置换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不能拆分转让。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或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50%省区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不得从省外置换产能。另外还提及水泥熟料产能置换比例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同布了置换流程和监督管理内容。其中提到产能置换方案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项目建设企业应形成实物工作量,否则产能置换方案失效。已经完成产能置换方案公示,但在本办法实施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按照本办法重新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公示公告。

  项目建设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产能置换方案的落实,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依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处罚,整改到位前不得点火投产。定期开展抽查,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建设项目,应及时撤销产能置换方案。


  敲黑板画重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 年本)(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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