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9 11:20:57 来源: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停止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为企业减负

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重点任务之一,2016年以来,内蒙古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做好降成本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从目前落实的情况看,已经产生了良好的效果,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税降费达630亿元左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2016年,我区通过实施降成本举措,实现企业“松绑上阵”,获得了10项红利。

——降低企业税负成本。

​2016年,我区扎实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全区试点纳税人净减税15.7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增加抵扣减税45.2亿元,合计减税60.9亿元(注:上述税负变化不含建筑业、房地产预征率因素影响减收情况)。通过推进资源税改革,全区资源税完成88.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亿元,下降0.2%。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全年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约406.8亿元。

——降低涉企收费。

清费立税,规范了资源领域税费关系。将全部资源品目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大幅度减轻了企业负担。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资金。减免部分涉企收费。

免征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林权勘测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建筑能效测评、建筑节能材料检测费收费标准降低20%,将计量器具检定费收费标准降低30%。规范和清理企业招投标过程中的收费项目。主要是取消招投标过程中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服务费。经过以上多措并举,2016年预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5亿元。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八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全区247家企业、295个项目通过创业创新电子服务券补贴资金1283.1万元;全面推进“助保贷”融资服务,覆盖全区50%的旗县(市、区),预计全区盟市统筹面将达到75%,累计发放796笔40.7亿元“助保贷”贷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工业企业各类专项资金、基金、政策性贷款22.2亿元。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达19041.06亿元,同比增长14.6%,比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全区新增贷款余额1900.39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236.5亿元,累计为各类中小微企业降低、减免融资成本达21.5亿元。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全区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工作已全部落实,实现了工商注册“零收费”,切实为企业提供了便利,降低了创业成本。向社会公布了《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这是全国第一张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同时,按照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各盟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2016年底前完成并公布,各旗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明确了中介服务收费的合法性,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减少了政府及政府部门对中介服务市场的不当干预。印发了《社会组织活动管理办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完成了第一批十家脱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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