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1 14:38:33 来源:石油壹号

德安环保局长顶风作案 所辖采石场被指破坏环境

12月29日,上午记者赶到德安县环境保护局,该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王瑞青采石场及红瑞料场环保各项都手续齐全,如有违规的地方将立即查处。该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这两家采石场的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

记者发现这两家采石场的环评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都是在2016年9月、10月办理里的,都是由德安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和验收的。记者发现两家采石场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中对采石场的石粉、石子堆料场没有明确的要求。

环保局领导曾因企业环评验收时接受宴请受处分

德安县环保局分管环境监察副局长郑晓斌接受采访时说,两家采石场的环评批复及验收都是严格按照环评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进行。

记者向郑局长质疑道,王瑞青采石场、红瑞料场都是在2016年9月或10月做的环评影响报告书;两家采石场的环评影响报告书中都没进行石粉、石子等堆存料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分析,更没有要求在堆存料场上环保设施,那么这两份环评影响报告书对周边环境影响阐述的是否全面?两家采石场的石粉、石子等易产生扬尘的原料堆场没有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却能取得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环保局在审批、验收、执法监察过程是否存在降低标准或没有严重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王瑞青采石场环评影响报告书中显示,王瑞青采石场距上屋王家村220米,爆破安全防护距离应为300米,其爆破安全防护不够,能通过验收环保局是否存在违规。

据了解,德安县王瑞青采石场2014年4月6日,发生安全故,造成2人死亡。

郑局长解释到,爆破安全防护距离不归环保局管。其他问题郑局长未作解释。

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2015年11月6日发布消息称,德安县环保局郑晓斌等领导,在对企业环评验收时,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受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七十二条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采石场在德安县扎堆

在采访中当地知情人向记者诉说:“德安县属低山丘陵地区,南北高、东南低、三面环山,德安县约17万左右,可全县有十几家采石场,采石场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破坏生态,政府领导一味的追求经济捞政绩,忽视了生态环境,领导捞到政绩了,就高升,调走了,可我们的子孙后代还有在这里生活”。

在该县环保局采访时,记者也了解到该县确实有十几家采石场。

2015年中央出台文件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官员终身追责。关于德安县环保局对该县十几家采石场在审批、验收、监管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现象及群众举报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事件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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