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9 09:30:36 来源:中国环境报

应急响应措施更精细 “小散乱污”企业仍存在

1月17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通知相关市区于1月1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记者跟随的环境保护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查组对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的督查也随之告一段落。

4天时间里,督查组联合河北省环保厅通过日查和夜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两地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场检查发现,各地能够积极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工作,但也存在部分企业违规生产和落实应急响应不到位的情况。

应急预警及时启动 治霾功夫下在平时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情况,预计1月14日起至1月18日有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河北中南部及邻近地区。基于此,环境保护部于1月13日向河北、山东、河南、山西等地及时发布预警建议。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向省内城市发布通知,要求相关市(县、区)于1月13日22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提前启动应急响应,可以提早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累积。可以使工作更加主动。”邯郸市环保局副局长侯日升说。

按照环境保护部与河北省大气办的相关要求,邯郸市、邢台市也在第一时间启动了红色预警和Ⅰ级应急响应。

邯郸市委、市政府对应急响应提出4点要求:重点关注工业停限产情况;用电量日报,督导利用电量分析查找重点;每天一通报,典型要问责;督查室和电视台全程参与督导。应急响应期间,邯郸市级层面共派出22个督导组。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共成立86个督导组,对辖区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邢台市大气办向21个县(市、区)和35个市直部门下发了当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接到通知后,均在当日22时之前启动了Ⅰ级应急响应。邢台市政府督查室及市直相关单位抽调30多名工作人员,组成8个联合督导组,由处级领导带队,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

除了应急响应的启动相对提前,面对入冬以来不利的气象条件和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河北省以及各地也提早入手,将功夫花在平时。据了解,2016年底,河北省大气办两次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要求省内的水泥、铸造、钢铁、火电、焦化和锅炉等污染物排放较大的重点行业在冬季实施生产调控措施。

应急管理有针对性 “一厂一策”逐步完善

按照邯郸武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河北东山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冶金)在此轮重污染天气期间被要求各项污染物减少50%以上。

按照限产、限装备的预案,此次东山冶金执行的是第一套减排方案:1号、2号90m2烧结机各限45%;2号10m2竖炉停产;5号、6号460m2高炉各限产40%;40T转炉限产40%;45T转炉限产40%。

第一套方案是什么意思?一家企业的减排限产有几套方案?武安市副市长孟延荣解释,为了使重点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下的减排措施更加有效和具有可操作性,武安市邀请了相关专家对企业的生产流程、工艺和污染处理设施等逐个摸底排查,并根据每家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了几套减排方案。

“简单限产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减排效果,因此,要将污染物的减排落实到各个生产流程和装备上,这也方便我们的检查工作。”孟延荣解释,按照专家给出的方案,企业在应急响应时对限产要求的落实操作更加方便。

对于检查的工作人员来说,对照方案检查是否逐一落实,也更有针对性。同时,几套不同的停限产方案,也可以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生产计划。

“当然,一家企业在一次应急响应期间只能执行一个方案,不能混合执行。” 孟延荣说。

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东山冶金的1号、2号90m2烧结机应该各限产45%。但是在现场检查时记者发现,两台烧结机均处于停机状态,其他生产工段也符合限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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