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3 08:57:43 来源:中国环境报

和县父母官关停水泥厂 县官也现管

城市建设管理方面。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合理科学规划,畅通水系和城市通风廊道,增加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39平方米。制定《和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划定“禁燃区”和“禁行区”,严控烟花爆竹燃放,杜绝黄标车进城,并新增纯电动公交车40辆,堵疏结合防治大气污染。大力实施城市雨污管网改造工程,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严控工地扬尘和建筑垃圾,城区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95%。对城市卫生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天候保洁,主干道12小时保洁、次干道等道路8小时保洁。全力推进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7个镇已有两个镇建成镇区污水处理厂,另外5个镇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项目已经与中车集团签订协议,采取PPP的模式建设运营。此外,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和生态县等“四城同创”。目前,省级卫生县城已获提名公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全面达标,文明县城综合测评位居全省前列。

农业生产方面。做足现代农业、绿色农业文章,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引导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和生态有机肥,严控面源污染。目前,全县拥有优质水稻基地20万亩,水产养殖示范基地10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8万亩,其中国家级蔬菜标准园9个,先后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国家级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等称号。此外,和县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狠抓品牌创建。全县已有31个蔬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8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和县辣椒”、“和县黄金瓜”分别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生态保护方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统筹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均衡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十二五” 期间安排21个生态建设项目,共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2274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企业污染治理等方面。二是加强生态功能区域保护与管理。完成了生态功能区域的划定工作。加大对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龙潭洞“和县猿人”遗址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努力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三是加强了生态湿地的保护工作。编制完成《和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县湿地调查及保护规划》,2017年将启动双桥河湿地公园、文昌塔湿地公园、渔朗湖湿地公园建设。四是加强对采矿活动的监管,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区、重要敏感区采矿采石,大力打击违法采矿行为。

环境执法方面。实行企业环境监管“一户一档”制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察频次,对国控企业及化工、涉重企业每月监察两次,矿山企业每月监察1次,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全天候监管。2015年以来,和县积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突出环境问题“零容忍”。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分别做出停产整治、限期整改、扣押查封、罚款等行政处罚,立案查处企业45家,共计罚款220万元。同时,依法取缔违法企业8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两起。

环境管理方面。严把项目环评关口,全面提升落户项目质量。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的企业落户,仅2016年就拒绝30多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落户。由于担心生态遭到破坏,及时叫停了拟在风景区内建设投资30亿元的风电项目。为有效做好环保工作,和县一改“一罚了之”的做法,真心细致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推动企业发展。在企业新上项目前,提前介入,全程服务,帮助企业合理安排安全、环保设施,避免重复建设。鼓励企业新上改造安全、环保设施,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在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实行“代办带办”和“一站式、一门清”全程服务,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环保隐患的,主动帮助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做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致力于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决策把关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自由裁量权滥用,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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