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动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2017年,7市争取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基本建立市、县煤炭应急储备配送体系及覆盖乡镇的清洁煤供应网络。到2020年,7市主城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在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方面,7市要组织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和各类炉窑完成二氧化硫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每年11月至次年1月,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对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的,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全部停产;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停产;玻璃行业生产燃料全部更换为天然气、集中供应的煤制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面,7市要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2017年6月底前,全面关闭城乡结合部露天开采矿山。
在机动车污染防控方面,从2017年7月1日起,7市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Ⅳ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
实施联防联控,明确保障体系
山东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进一步健全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按照“定期会商、责任共担、联动执法、共防共治”的思路,7市将健全完善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协同治污机制,针对区域共性污染问题,协同开展污染治理;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交叉检查和行政边界区域的执法联动,逐步将检查范围从工业污染治理拓展到油品煤质监管、机动车排气管控、秸秆焚烧等领域;深化应急联动机制,实行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共享,统一预警分级,统一响应措施。
此外,要率先建立市、县、乡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并逐步向村级延伸。要加强排污许可证监管,组织对7市火电企业及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钢铁、水泥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要严格高架源环境管理,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所有高架源企业排放烟囱安装在线监测并实现四级联网,排放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统一预警及响应级别,统一应急减排措施。
据了解,山东省政府将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进展缓慢、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的进行预警通报、区域限批和行政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导致未完成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