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0 13:27:18 来源:济南时报

李逵遇李鬼,山水职工股再掀兑现风波

3月12日,程先生等山水投资职工股东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您已参加酌情信托诉讼并已在安永托管且于2015年已兑现70%,请接到本通知后速于明天(2017年3月13日)下午一点半至五点到山东大厦兑现30%的尾款。”

通知有联系人和电话,但没有单位落款。

13日,当程先生想要赶到山东大厦一探究竟时,又接到了电话通知,兑现30%尾款改到河南郑州进行,可以报销往返车票及食宿费用。

17日,程先生开车赶到郑州。“一进写字楼先是验证身份,然后立刻没有了人身自由。不准随意走动,上厕所也要汇报,不能录音、拍照、打电话交流信息。在里面遇到了一位老同事,也是来兑现的,他说在一份协议上签了名字就可以领钱,但协议不让仔细看。我寻思这不行啊,万一签了违法的协议怎么办?我要求提供一份协议文本,给我的律师审核一遍,现场工作人员不同意。”

蹊跷套路关联山水水泥

“赶了这么远的路来了,总不能一头雾水走了。”程先生说,他趁人多混乱时看了几份兑现必须签署的文件,发现了其中隐情:一份《问卷》,必须按照他们的意思填,一是同意上市公司新股配售方案,二是不同意更换山水投资职工股权诉讼的律师;一份《收据》,大体内容为“让职工确认,以前兑现的70%是‘陈宏庆’的代理人付的款,职工的股权权益都是陈的,而且承诺要帮助陈追讨相关的股份权益”;一份《确认函》,内容是“职工股东目前在香港更换了律师不是自愿的,相关文件也是违反本人意愿签署的,重申继续委任原诉讼律师”。

“我虽然已经不在山水工作,但是仍然很关心维权进展,我们的接管人和律师不听我们的,反而和天瑞走到一块了,现在这是以兑现职工股份为诱饵,挖了一个坑。”程先生放弃了近在眼前的兑现,独自开车回到济南。

“没有单位”的兑现提出的这些条件,直指山水水泥。

2016年6月3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按每一股现有股份可认购四股新的本公司股份”,遭到了山水投资股东们的强烈反对被迫流产。当年9月12日,山水水泥董事会再次发布公告称“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不低于9.1亿股,配售下限0.5港元”。对于这一超低价配售新股方案,不仅山水投资,第三大股东亚洲水泥、第四大股东中国建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反对。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cementren;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offce@cementren.com,QQ:1229919202业务咨询:1891146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