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10:29:0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情况

督察指出,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发展与保护矛盾依然突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环境保护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局部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较为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够。督察谈话中,不少领导反映,全省环境保护认识仍有差距,一些地方领导仍然认为经济发展是硬任务、环境保护是软指标,因而在工作中一手硬、一手软,环境保护工作显得比较被动。西咸新区本应成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全区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治污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管缺失,每天近4万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渗坑或河流;沣东新城三桥和王寺街等城乡结合部大量冶金、塑料、建材等小企业污染严重;延长石油子午轮胎厂、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等企业环境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处理,群众反映强烈。全区近两年大气PM10和PM2.5平均浓度高居全省首位。

由于历史原因,关中地区重化产业比重较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但近年来仍在大量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2015年火电装机规模、煤化工产能、水泥熟料产能分别较2013年增加约13.0%、17.7%和8.4%,不仅进一步加剧区域大气污染,也为今后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沉重负担。

发展改革委部门减煤工作不实,全省2014年规上工业1000万吨减煤任务,仅完成295万吨,2015年300万吨减煤任务仅完成11万吨。现场督察发现,咸阳市发展改革部门认定渭河发电、大唐渭河热电、陕西华电瑶池等3家企业2014年减煤25.67万吨,但实际增加燃煤18.73万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力,陕西汉中钢铁集团公司4台90平米以下烧结机长期违规运行,无脱硫设施,超标排放严重;宝鸡秦安锻造等7家企业仍然存在化铁炼钢、中频炉和轧机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装备,长期未按要求淘汰到位,环境污染严重。

二是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问题严峻。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西安市已成为全国污染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咸阳市、渭南市2016年大气PM10和PM2.5平均浓度均比2015年大幅上升。但该区域仍在大量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2014年以来,关中地区违规新建多个火电化工及燃煤供热锅炉项目,违规新上80多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龙门钢铁公司还擅自建成1座1800立方米高炉及附属设备,新增炼铁产能约150万吨。

西安市因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多个污水处理厂采取“河道纳污、抽取河水”方式收集处理污水,2015年以来,渭河西安段天江人渡、耿镇桥两个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江村沟垃圾填埋场1994年建成后,一直向唐家寨水库直排垃圾渗滤液,尤其是2015年11月以来,因垃圾渗滤液厂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每天约1800吨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排水库,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群众反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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