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111城市(镇)成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至此,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扩大到2个省和246个城市(镇)。
《通知》称,试点选择按照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倾斜,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特色较鲜明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的原则。
事实上,目前我国城镇化的重点和难点均在上述地区。其中,中西部地区不仅城镇化落后,而且市场化程度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无论在融资数量,还是在融资方式等方面都与东部地区存在差距。中部县市官员,均对国家层面的资金配套政策较为关注。
试点各有侧重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按照批复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于2016年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8年取得试点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记者梳理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第三批111个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发现试点各有侧重。
比如湖北宜昌长阳县,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贫困山区,强调民族文化特色、文旅融合。其他还有黔西南州兴义市,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独山县、三都县,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楚雄州楚雄市、德宏州瑞丽市等,也较强调发展文化旅游等项目。
东部地区则是一些特色工业小城,其中一些试点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2015年已经达到70%以上,产业基础较好。
比如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绿色小城,当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2015年已经达到73%,是全国轻纺原料市场名镇。其试点方案提到,主要任务是推进特色工业提质做强,五年完成工业有效投入 100 亿元,建设“绿色工业小城”。
东北地区的试点,地域性较为明显,比如吉林延边州地区强调口岸建设,黑龙江伊春地区强调林区方面的改革;同时东北作为重要的粮仓,农村土地改革也是试点重点。
《通知》同时强调,在试点过程中,各地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保护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城镇用地无序扩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