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污染物排放超标
案例四:燃煤锅炉废气超标排放
2016年11月,北京市环保局对北京延庆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建有三台65蒸吨燃煤锅炉,主要负责居民小区冬季供暖。经检测,该单位锅炉废气超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环保局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治理。
大型供暖企业运行的供暖锅炉功率大,废气排放量大,更应建设完备的环保治理设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案例五:燃油锅炉废气超标排放
2017年1月,丰台区环保局对北京热能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测发现,该单位一燃油锅炉废气超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丰台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治理。
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对各种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均作了要求,锅炉使用单位无论使用何种燃料,均应保证达标排放。
案例六:餐饮企业油烟超标排放
2016年11月,石景山区环保局对北京御碗居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测,该餐馆油烟废气超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石景山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北京市餐饮企业数量众多,餐饮油烟排放总量大,餐饮企业应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第三类:未按规定防治扬尘污染
案例七: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016年12月,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中超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贮存大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但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朝阳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沙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