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7 11:24:3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北京环保发布十起采暖季污染大气违法典型案例

3月24日,北京市环保局曝光了2016年至2017年采暖季期间查处的十起大气违法典型案例。曝光的这十起违法案例,涉及违规使用燃煤及燃煤设施、污染物排放超标、未按规定防治扬尘污染、未按规定建设及运行废气治理设施、锅炉设备未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等五大类。本采暖季期间北京市共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648 起,处罚金额2300余万元。

在刚刚过去的采暖季,全市环保部门结合本市冬季固定污染源排放特点,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战”、“大气污染强化执法月”等专项执法行动,采取日间常态检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

第一类:违规使用燃煤及燃煤设施

案例一: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

2016年11月,东城区环保局对北京蓝箭堡汽车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燃煤设施。根据“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规定,东城区于2015年底前建成禁燃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东城区环保局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为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北京市已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案例二:使用不合格燃煤

2016年11月,大兴区环保局对北京中兴京喜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该单位使用的燃煤煤质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使用的燃煤煤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兴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4688万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不但要安装净化设施,保证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还应优先采购低硫优质燃煤,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案例三:服务行业未使用清洁能源

2016年11月,石景山区环保局对北京市金色海滩洗浴中心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使用燃煤锅炉。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景山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餐饮、住宿、洗浴等服务行业应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为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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