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成立了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和排污许可证申领技术路线,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实施条例》(草案),研究编制石化工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初稿,组织起草了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此外,海南省还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石化企业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组织11家单位专题研究石油化工、火电和造纸等行业排污许可申报文件及载明内容,多次深入企业现场调研,编写出版了《美国排污许可证制度200问》,供学习参考使用。
◆山东省济宁市承担着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任务,不仅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实施了试点方案,还开发了排污许可监管平台。目前,平台已正式上线,实时更新自动监测数据,结合企业排污许可量,实施预警分析。
◆辽宁省起草了《辽宁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于2017年1月11日经省政府会议讨论通过,明确要求各市市长负总责。辽宁省环保厅成立了排污许可专项小组办公室,集中力量指导各市做好相关实施工作,将排污许可制落实情况纳入环保督查,组织各市环保部门和重点企业先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辽宁省明确将持证排污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设立有奖举报热线,鼓励全社会监督。
◆江苏省成立了排污许可改革试点工作组,摸底调查出近700家需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火电、造纸、水泥企业,组织编写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手册,组织技术力量现场指导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提前探索基于排污许可制度的环境监管体系。
◆北京市启动了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目前动员和培训了各区环保部门和首批发证的25家火电、造纸及水泥高架源企业。
关注一:排放许可制如何实现一证式管理?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就在各地陆续试点排污许可制,总计向约24万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取得初步成效。但总体看,排污许可制在环境管理制度中核心基础地位不明确,在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方面发挥的作用不突出,环保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各地要求不统一。
为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改善环境质量,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系统提出了排污许可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明确要求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一证式”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