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7 14:18:43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

全国首批排污许可证落地 信息将在管理平台公开

所谓“一证式”管理,是一种旨在扭转此前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多龙治水”局面的管理模式,意味着针对排污单位的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由排污许可证集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环境监管、排污权交易等多个领域的环境管理要求,将排污许可证管理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领域的唯一数据来源,明确将排污许可证作为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

“一证式”管理在具体监管中如何体现?环境保护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主要是在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实施依证监管。

首先,在申领和核发阶段,各地要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对于地方之前已经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要按国家统一要求及时进行规范,实施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

其次,在对排污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方面,要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实施依证监管。监管的重点是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通过执法监测、核查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环境管理台账等,核验排放数据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判定企业是否达标排放。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导致排放情况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符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

最终,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关注二:新旧排污许可制有什么区别?

从制度本身来说,相比原有的排污许可制实践,新的排污许可制有机衔接环评制度,整合总量控制制度,强化了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不仅覆盖了环境管理要求和生产经营信息,而且将生产经营信息、排污许可事项、环境管理要求三者相互关联、紧密衔接,形成一个闭路循环。

从排污许可证来说,原有的排污许可证虽载明了企业基本情况以及生产工艺、排污种类、总量等信息,但仍不够完整,项目之间的关联性不强,特别是没有明确提出管理要求,日常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中未能真正发挥出其作用,企业未能充分重视,对环境质量改善的作用也未能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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