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泥窑协同处理垃圾渐热 技术推广尚需“过三关”
近年来,海螺、华新、金隅等传统水泥生产企业纷纷涉足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同时,一些地方对水泥企业协同处置垃圾也进行了实践或做出相应规范,比如北京等地采用水泥窑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弃物,贵州等省出台了省一级政策鼓励使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在国内还属较新的事物,在技术设计、运行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切不可大干快上,应在现有示范项目上总结经验。
为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其中,多项条款涉及生活垃圾处置,除对单线设计熟料生产规模加以规定外,对限制原生垃圾入窑、控制氯元素含量等都做了明确要求。
那么,相比目前主流的垃圾焚烧、卫生填埋等技术,应如何看待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过程存在哪些问题,又应关注哪些重点?
明确定位,防止水泥产能漂绿
垃圾处理的首要目的是使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可靠的无害化处理,同时尽可能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目的也应如此
《技术政策》中提出,结合现有水泥生产设施,合理规划,有序布局。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应作为城市固体废物处置的重要补充方式。
对此,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垃圾发电首席专家刘海威认为,这实则是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定调,应是目前炉排炉等主流处理方式的有益补充,而不是替代。
刘海威认为,由于水泥生产和垃圾处理分属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生产目的,“协同”已十分明确地表明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的基本原则,既要保证水泥生产的产品质量,同时要满足垃圾处理的环保要求,不会因“协同”而造成水泥品质下降或环境负担增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