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5 10:33:04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省水泥等8个行业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

(三)县区环保部门工作职责

1.监测排查。通过多种渠道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达标计划解读;负责工业污染源监测、排查,填写工业污染源排放摸底排查表、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摸底排查汇总表并报送市级环保部门。

2.严格监管。负责对火电、造纸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报送市级环保部门;对工业污染源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每月将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报送市级环保部门。

3.督促落实。督促企业完善信息公开,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自身达标情况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收集报送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开展超标企业整治,建立超标企业整改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任务;配合市级环保部门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情况区域综合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全力推动实施达标计划。各地要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推动达标计划顺利实施。地方环保部门应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解决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所需相关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省、市环保科研机构要将工业污染源达标情况评估作为一个专门课题进行研究,申请专项资金,环保主管部门要做好研究经费保障。各地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细化并落实达标计划实施方案,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二)结合排污许可开展检查。做好与排污许可改革的衔接 ,统筹考虑排污许可证发放和达标计划推行的工作安排。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严格依据排污许可证所载明事项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按照许可的方式、浓度和总量排放污染物。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后,应及时开展检查。对超排污许可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依法实施高限处罚。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中无证排污企业,要责令立即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三)加大环境问题查处力度。各地要采取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和雨天查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三不三直”措施对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对发现的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应用新环保法相关配套办法、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对问题严重、屡查屡犯、达标无望的企业,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通过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四)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守法。各地要有序做好达标计划的宣传引导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重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曝光,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的环境守法氛围。要推广实施环保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环保组织、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完善舆情快速应对机制,对媒体曝光的企业超标排污行为快查严处,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企业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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