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三位一体”绿色产业已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散装水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建筑业的文明进步和水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减少大气雾霾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作为我国散装水泥用量大省,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发布的散装水泥绿色产业(2016-2020)发展指导意见不仅回顾了“十二五”期间该省的散装水泥发展情况,还进一步明确了这一行业的“十三五”发展目标:2020年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66%以上,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5%以上。累计发展散装水泥5亿吨。使用预拌混凝土约7亿立方米、预拌砂浆约5000万吨。我们期待这些数字成为事实。
发展散装水泥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等政策法规,促进全省散装水泥绿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以下指导意见。
一、全省散装水泥发展情况
(一)散装水泥供应量位居全国前列
全省水泥散装总量由“十一五”末的8462万吨发展到2015年的9336万吨,年平均增长1.99%,居全国第二位。“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散装水泥4.91亿吨,比“十一五”的4.12亿吨提高了19.17%。
水泥散装率从“十一五”末的57.37%提高到2015年的61.53%,同比提高了4.1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83个百分点。居全国各省区第六位,高出全国平均值3.11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国家“十二五”水泥散装率58%的发展目标。
(二)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十二五”期间,使用散装水泥节省水泥包装袋98.2亿个。节约标准煤1128.12万吨,减少水泥损失287.24万吨,减少粉尘排放493.4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933.1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9.59万吨,生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1.17亿吨。实现节能减排综合经济效益220.95亿元。
(三)政策法规建设有了新突破
在《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的推动下,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散装水泥发展,围绕着政府令的贯彻实施,济南、青岛、淄博和潍坊等16个市以及20个县(市、区)出台了有关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简称“禁现”)和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简称“农村推散”)等方面的政策。各项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法规体系,极大地推动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